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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合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除组织发掘和研究少数民族语言外,还帮助少数民族创制新文字,改进原有文字,选择其他民族现有文字,解决了文字问题。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民族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使用汉语的少数民族越来越多,民族语言工作仍是国家关注并支持的重要工作。

1997年新疆少数民族术语培训班

  为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从中央到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建立了专门的民族语言工作部门,并下设民族语言的名词术语工作机构。例如,新疆自治区民语委设立了名词术语审定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民语委设立了蒙古语名词术语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设立了新词术语翻译规范委员会等,在各自治区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开展名词术语规范化工作。

2010年10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主任阿迪雅(左)

  民族地区的名词术语规范化工作指传统的民族语名词术语的审定及普及工作,目的是在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的交往中规范和统一名词术语。因为所有领域的新词术语都需要统一规范,所以采取了经全国名词委审定后的名词由各民族地区编译并组织组织公布的做法。

  全国名词委从第一届委员会成立伊始,就关注民族地区的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并在全国委员会中设少数民族委员开展名词术语规范化工作。各民族地区的代表阿巴斯·包尔汉(维族)、阿不力孜·牙克夫(维族)、豪斯巴雅尔(蒙族)、米吉提·扎克尔(维族)、阿里木·哈沙尼(维族)、阿迪亚(蒙族)、桑旦(藏族)等专家分别担任了第一至第六届全国委员,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2012年6月15日,汉维英科技大词典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汉语和民族语科学技术名词对照规范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3年12月12日,全国名词委与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编译局洽谈合作

2014年5月15日,全国名词委与延边自治州朝鲜语专家商谈科技名词工作

  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开展工作以来,全国名词委紧密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地为民族语言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提供资源和技术方面的支持,使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在“科技兴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国名词委先后与新疆、西藏、内蒙古等民族地区名词术语机构进行了交流,从政策、经费和技术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例如,全国名词委与内蒙古名词术语工作办公室的专家就蒙汉科学技术名词对照、蒙语术语数据库结构设计与实际应用等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并请其技术人员来观摩数据库等方面技术;全国名词委与新疆名词术语工作机构形成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并向新疆民语委、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提供科学技术名词数据库方面的支持,第一部民族语言科学技术名词的《汉英维科技大词典》已经顺利面世。近年来,全国名词委积极为民族语言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持,在开展汉语和民族语科学技术名词对照、数据库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加强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2015年4月23日,汉英维大词典成果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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