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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技名词委赴民政部协调科技领域地名管理问题

文章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22-07-15  |  【打印】 【关闭

202277日,全国科技名词委一行赴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地名管理处协调科技领域地名管理问题。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地名管理处处长王素青、李云龙主任科员、樊榕调研员,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副主任张晖、审定二处处长史金鹏、首席专家才磊参加会议,双方就科技领域的地名管理合作进行了探讨座谈。

首先,王素青对全国科技名词委的来访表示欢迎。她指出,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中的新规定、新措施是顺应时代发展特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在多年地名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凝练而成的。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提出,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规则和程序,由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名管理处计划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规定、制定相关规则与工作程序,愿意积极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张晖从科技名词审定工作概况、名词审定“十四五”规划、常态化审定与专项审定三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全国科技名词委的审定工作,其中重点回顾了此前双方关于“冥卫一首批12个地貌特征名称”汉语译名合作的主要经过和经验,认为双方应该继续加强务实合作、切实把国家对地名管理要求和科技领域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全国科技名词委的定名工作具有权威性和专业度,其作为全国性部门,发挥着沟通政府部门与科技专家的桥梁作用。

与会人员针对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的基本考虑、全国科技名词委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科技领域的地名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李云龙认为,目前根据天体地理实体地名的特点,实践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国际上已有的天体地理实体地名英文命名进行译写和规范;另外一部分是以中国航天探索为基础,进行自主天体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樊榕指出,会谈双方在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工作上的出发点是一致的,科学界、社会大众也有很强烈的需求,民政部作为全国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规范定名天体地理实体是地名管理处的工作内容之一,今后将探讨采用何种合作模式,尽快开展此项工作。史金鹏就如何界定科技术语做了相关的解释,才磊介绍了全国科技名词委与国家语委关于新元素中文定名的合作模式以及取得的成果。

双方认为,为满足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普传播的需要,双方应该进一步探讨后续的工作模式和合作方式,力争更好地服务和满足包含科技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对规范名词术语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