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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国家科技名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文章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16-10-12  |  【打印】 【关闭

《国家科技名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遵照全国科技名词委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2016年全国科技名词委常委会会议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科技名词委各组成单位、委员、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研制而成的,是对未来五年科技名词事业发展的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以白春礼同志为主任的全国科技名词委第七届委员会领导国家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的理念和思路。

《国家科技名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加快科技名词审定公布,构建科学完善的科技名词知识体系;要加大宣传推广工作,构建稳定长效的科技名词传播体系;要加强学术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的术语学学科体系;要创新名词工作机制,构建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支撑和保障体系。

全文如下:

 

国家科技名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新要求,加快发展科技名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经济社会及科教文化发展战略指导下,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充分依靠各分委员会和广大专家学者,推进了科技名词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五年间,换届和新组建了28个学科分委员会,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技名词工作体系;组织了79个分委员会开展科技名词审定公布工作,正式公布和预公布科技名词49种;在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科技名词法规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支持下,应用推广力度不断加强;在教育部、国家语委支持下,海峡两岸科技名词对照统一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着力推进了科技新词工作和科技名词预公布工作,科技名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得到创新;专业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科技名词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科技名词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面临重要发展机遇。科技名词事业在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交流、科学技术成果传播与应用、学科建设与发展,以及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汉语国际地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提到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社会各界对科技名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科技名词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2.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孕育兴起导致科技名词事业面临的发展形势、环境和要求发生许多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科技名词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颠覆性技术层出不穷,科技更加以人为本,互联网+”蓬勃发展,前沿基础研究向宏观拓展、微观深入和极端条件方向交叉融合发展,一些基本科学问题正在孕育重大突破,科技创新活动日益社会化、大众化、网络化,一方面带来新的科技概念不断产生,科技名词规范问题日趋复杂,另一方面,作为支撑科技创新发展的系统性工程,科技名词规范化、标准化面临一系列新的重大需求。

3.制约科技名词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日益凸显,改革创新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当前,“名词委统筹协调、政府部门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还不够完善,推动科技名词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还不够健全,科技名词规范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科技名词工作服务于科学技术进步事业的理念和模式还有待调整,规范科技名词在全社会的普及应用程度和全社会规范使用科技名词的意识还有待提高。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名词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和创新。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科技名词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科技名词审定公布工作,深入开展应用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推进科技名词法制化建设,健全科技名词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支撑服务创新的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三五”科技名词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科技名词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科技名词审定公布和宣传推广能力更加突出,科技名词工作支撑服务创新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规范使用科技名词的意识继续增强,全社会形成规范使用科技名词的良好氛围。

 “十三五”科技名词事业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紧跟科技进步和时代前进步伐,发挥科技名词工作支撑服务创新的基础作用。坚持以需求促发展,推动科技名词事业更好支撑服务科技创新、支撑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支撑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把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作为破解科技名词事业发展难题的第一动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将科技名词规范化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坚持把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作为开展科技名词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加强协调,认真研究、正确处理科技名词工作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保证科技名词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坚持把多方参与、开放共享作为推动科技名词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全国科技名词委各组成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科技名词事业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坚持把科技引领、信息支撑作为开拓科技名词事业发展新空间的关键手段。大胆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成果转化和成果创新,大力推动基于科技知识和互联网的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稳步推进全社会规范应用科技名词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科技名词体系建设

(一)加强学科分类体系建设

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分析全球科技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国家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创新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大力推进适应科技名词事业发展的学科分类体系研究,加强对基础学科、重点领域、交叉学科和交叉领域的内涵描述、科学分类和知识协调,重点开展医学与生命科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学科分类体系研制工作,将审定分委员会的设立与调整、重大任务的部署与组织,与重点领域和学科方向调整优化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使之相互衔接、协调发展。

(二)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在审定工作各环节树立起质量意识和使命意识。一是根据科技名词审定工作的特点、任务和要求,明确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二是认真分析现状,找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主要原因,科学制定改进措施和方案,扎实落实过程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各类质量保证组织,分工负责,做到以预防为主,预防检查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互相协调和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四是加强质量信息管理,保证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序有力。

(三)加强支撑服务功能体系建设

始终坚持支撑服务创新的战略定位,推动科技名词事业有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一是以服务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技术为出发点,拓展科技名词审定广度和深度,建设与科技创新相得益彰的知识支撑体系,提高科技名词工作支撑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二是充分把握时代脉搏,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和重大任务布置阶段性工作,突出科技名词工作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引领作用,提高科技名词工作支撑服务国家、社会重大科技需求的能力。三是充分适应科技创新活动日益社会化、大众化、网络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满足科技社会化条件下人民群众打破专业禁锢、获取高质量知识服务的迫切要求,推动科技名词审定成果的产品化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共享水平,发挥全国科技名词委在科学普及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多层次事业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体系,一是从科技名词事业对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基础作用出发,争取政府部门给予更多财政支持。二是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到科技名词事业当中。三是主动改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规划审定项目管理流程,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建立健全确保科技名词事业切实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全国科技名词委在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国家层面对科技名词规范有统一的标准;二是以教育引导为主,有效加强规范使用科技名词的监管力度,提高全社会规范使用科技名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重点工作

(一)加快发展科技名词审定公布工作

以需求促发展,从支撑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高度,努力开拓审定工作领域,科学规划审定公布流程,推进审定项目管理创新、新词工作方法创新、公布方式创新和成果转化创新,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创新引领科技名词各项具体工作。“十三五”期间,将组织84个分委员会开展审定公布工作,公布(含预公布)50种科技名词,科技名词体系更加完善。

创新审定项目管理,重点推进审定分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创新、审定经费管理办法创新,着力推广基于互联网的专家审定工作模式,努力提高审定工作水平和审定经费使用效率。

创新新词工作方法,重点围绕当前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布置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基于新词的审定项目管理模式创新、经费管理办法创新、公布方式创新,积极推进新词审定与常规审定相结合,逐步实现新词工作常态化开展。

创新名词公布方式,对批量性审定成果通过互联网公布,对概念稳定、使用广泛的审定成果通过图书出版公布,对社会急需且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名词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逐步形成以通过互联网公布为主、图书出版和新闻发布会发布等为辅的多种名词公布模式。

创新审定公布成果,重点推进用户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从提高知识资源供给能力出发,加强用户应用平台的内容整合能力和运营能力。确保完成《中华科学技术大词典》出版和《大数据百科全书》编纂任务。

(二)大力发展科学传播工作

遵循现代传播规律,着力推进品牌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重点加强官网、用户应用服务平台、全国科技名词委简报和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平台建设和新媒体运营,构建稳定的符合科技名词工作特点的科学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公共传播资源,创新科学传播方法,外树形象,内聚人心,提高全国科技名词委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品牌美誉度。加大教育培训等科学普及工作力度,努力推动规范科技名词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出基础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基于互联网的科技舆情监测工作,掌握社情民意,提高科技名词工作能力和科技名词事业支撑服务创新的能力。

(三)积极推动科技名词立法工作。根据新时期科技名词工作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和机构制定《科学技术名词管理条例(暂定名)》的调研、立项、研制和发布工作,确定科技名词审定、公布和应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法规条例的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和相关程序,切合实际地推进科技名词立法工作。

(四)稳步推进两岸科技名词对照统一工作。按照“积极推进,增进了解;择优选用,统一为上;求同存异,逐步一致”的原则,以海峡两岸同时具备条件的学科为重点,积极组织两岸专家开展对照研讨活动,扩大对照学科领域,及时发布已对照科技名词,促进两岸科技、经贸、文教等领域的交流与发展。

(五)不断提高学术理论研究水平和学科建设水平。根据不同学科群性质特点加强科技名词审定工作原则与方法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和学术成果建设,为科技名词实践工作提供科学理论和方法指导。

(六)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将互联网作为培育科技名词事业发展新动力、开拓事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工具,扎实开展全国科技名词委官网、专家审定工作平台、用户应用服务平台、科技舆情监测平台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实施科技名词成果开放共享计划,推动服务大数据应用,开拓科技名词事业发展新境界。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发挥全国科技名词委常委会的领导作用,建立与常委会各组成单位间的良好沟通渠道。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学科领域科技名词工作部门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推进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

(二)加强人才队伍。紧密依靠科技名词工作部门和广大专家学者,建设形成汇集各学科领域的高层次审定专家队伍;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专职工作队伍,为我国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积极吸收有志于参加科技名词工作的有识之士,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广泛的志愿者队伍。

(三)加大经费保障。科技名词工作是支撑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系统工程。要积极争取和加强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切实保障科技名词工作经费,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科技名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