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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法国术语规范工作实践译介与研究

发布时间:2025-02-26 来源:
  武汉理工大学白琰媛主持完成的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法国术语规范工作实践译介与研究”(项目批准号为:YB20200018),最终成果为专著《法国的语言政策与法规》。课题组成员有:刘洪东、刘亚玲、许静荣、栾婷、赖荣发、付琴雯。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近十几年以来,语言政策研究在我国取得长足发展,研究内容日益丰富且视角多元,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范式和研究体系。对国外语言政策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也更加深入,国外学者的学术专著被陆续翻译引入国内。但与国外语言政策直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本等重要原始文献的译介仍然比较薄弱,不够系统,尚未形成体系,无法满足政府和学者的现实需求。具体到术语建设方面,法国形成了以“服务”为核心理念、相关主体互动协同的术语建设模式,在丰富法语、服务科技交流和社会生活、提升科技话语能力和国际话语权、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有关法国术语建设的相关研究国内较为匮乏。
  鉴于此,本课题组从法国术语规范研究出发,开启了针对法国语言政策法律法规整体研究的尝试之路,最终撰写了研究成果《法国的语言政策与法规》,旨在为我国学界提供一手的文献资料,为我国术语建设,更进一步,为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信息参考和有益借鉴,助力国别语言政策的深入研究。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
  本研究成果《法国的语言政策与法规》以法国现当代语言政策为主线,选取了最重要和最核心的原始文献进行梳理、筛选和译介。相关文献主要包括法国宪法,议会通过的法律,各部委出台的行政法规或条例,政府或语言管理机构公开的相关报告、文件、方案或计划等。全书共翻译研究各类文献70个,约占全书总字数的75%。在框架方面,我们根据语言地位政策、语言本体政策、语言教育政策和语言传播政策的分类,将全书划分为六章,此外还有一个导论。
  (1)导论——法国语言概况与语言政策。本章节主要包括:一、法语概况(法语历史;法语在全球的使用;法语语言政策);二、地方语言概况(主要地方语言的使用;地方语言政策);三、非本土语言概况;四、法国语言管理机构(法兰西学术院;法语与法国语言总司;法语丰富委员会);五、法国语言立法体系。
  其中第四部分“法国语言管理机构”详细介绍了法兰西学术院、法语与法国语言总司以及法语丰富委员会的成立背景、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
  (2)第1章——法语使用立法及其规定。本章节主要按照法律位阶从高到低的顺序讨论了法语使用立法体系中四个位阶的立法形式:首先,介绍最高位阶的《法国使用法》的主旨内容和基本立法框架;其次介绍第二位阶的《法语使用的通函、法令》;再次梳理各领域法语使用的政策法规和职能部门政令;最后整理了行业规范和职能部门发布的法语使用指南。
  (3)第2章——地方语言立法及政策。法国立法者对于地方语言在法律层面的认可和保护问题历来非常审慎。从历史上看,法国有关地方语言的立法一直是以“监管”而非“自由”为标志,在最高法律层面上得到认可则更是困难重重,遭受了诸多挑战。本章节一方面梳理法国关于地方语言的主要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以科西嘉语为例,从国家和地区两个层面介绍并分析法国地方语言的立法与保护问题。
  (4)第3章——法语的标准化与规范化。20世纪下半叶,一方面随着法语和英语在国际组织中的使用此消彼长,另一方面随着科技术语新词不断涌现,法语现有的词汇体系难以满足表达现实的需求,导致法语大量借用英语词汇。在此背景下,法国萌生了建立法语本体规划机制的想法。90年代起,法国多管齐下,例如发起拼写改革、更新法兰西学术院词典、健全术语审定体系等,表明了其在本体规划上的决心。本章节主要讨论了法语拼写改革、《法兰西学术院词典》编纂与修订以及法语新词术语审定等问题,重点译介了《拼写改革官方公报》(1990)、《法兰西学术院关于拼写改革的声明》(2016)、《法兰西学术院第九版词典序言》(1992)、《1996年法语丰富法》和《2015年法语丰富法语法》等文献。
  (5)第4章——法语教育、手语盲文教育和移民教育政策法规。本章节主要讨论了法国法语教育的新动向、减少文盲的政策与举措、手语盲文特殊教育和移民语言教育政策等内容,重点译介了《学校未来导向与纲要法》、《知识、能力和文化的共同基础条例》、《反排斥法》、《中小学预防文盲教育行动》、《家校合作计划通函》、《全国预防文盲行动框架》、《残疾人机会均等、参与和公民权法》、《关于新移民子女入学的通函》、《关于在法外国人权利法》、《关于公民意识培养和语言培训的法令》等文献。
  (6)第5章——外语教育政策法规。本章节主要介绍了中小学语种多样化、高等外语教育改革新动向、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和法国中文教育概览等内容,重点译介了《关于法国外语教学的报告》、《学校未来导向与纲要法草案》、《外语学区图通函》《高等教育与科研法》、《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关于外语教学组织的法令》等文献。
  (7)第6章——法语国际传播与合作政策法规。本章节主要讨论了法语的国际传播、法语在国际组织中的推广、法语的国际合作等内容,重点译介了《法语及多语制发展蓝图》、《法语联盟宪章》、《对外法语教学质量认证标签》、《法语在国际组织的使用推广手册》、《法语推广综合政策》、《世界法语教师联合会宪章》、《世界法语状况报告》等文献。
  总之,通过研究,我们不仅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维度全面了解了法国术语规
  范工作实践的立法依据、流程体系、执行特点以及实施效果,同时也从全局把握了法国语言政策的本体规划、地位规划、习得规划和声誉规划方面的法令法规政策举措,为我国术语标准化和规范化研究,为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法国的术语建设以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为依托,着力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术语体系,推行外来术语的本土化,实施以丰富法语为目标的术语规范化,大力推进面向全社会的术语服务,并通过跨国术语协调和知识传播促进术语的国际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为我国术语建设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其启示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
  第一,加快术语立法,保障术语事业发展。术语立法能够保证术语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效力。法国的术语立法明确了术语工作的目标、任务、主体、过程以及术语规范成果的公布、使用与传播,为术语建设提供了较系统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事业发展。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科技名词法律法规,虽然全国科技名词委已启动制定《科学技术名词管理条例》的筹备工作,但仍然处于调研策划阶段。新时期对我国的术语规范与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从制度层面来保障术语建设工作、推进术语事业发展迫在眉睫。
  第二,优化常态化体制机制,提升新术语工作效能。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理论、技术、材料、产业等不断涌现,需要及时整合到已有的术语体系中。法国术语建设将新术语作为重点,其严密的管理体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使其能够有效应对日益纷繁复杂的各种术语问题。我国的科技新词工作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需要理顺新词工作和学科术语工作的关系,创新新词工作机制,加强学科分委员会建设,使新词工作更具前瞻性、动态性、时效性。
三 成果的主要价值
  (1)学术价值
  开展对法国术语规范化实践的研究,有助于增进我们对法国术语学理论发展的了解。系统梳理译介法国语言政策文献,有助于扩大语言规划学的研究视野,提升语言政策的研究水平。
  (2)应用价值
  该著作的出版为我国科技名词的规范化进程提供支撑,有助于推进我国科技名词工作的法治建设,同时也有助于为我国政府和学界提供一手的法国语言政策文本资料,为我国语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3)社会影响
  该著作已于2022年12月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该书编写期间,先后多次
邀请了语言政策界、法语界、法律界等相关专家对书稿进行审定,也得到了上述专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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